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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学资格审查

2017年05月19日

一、审查时间:

入学报到后三个月内进行新生的入学资格审查。

二、审查范围:

国科大按照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、在中国科学院所属各个研究院、所、中心等单位及国科大校部各院系、本科部(以下简称“研究所”)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生

在集中教学校区报到的新生资格审查由各院系统一组织。

三、审查内容:

   按照国家招生规定,对学生身份信息、最后学历学位证书、身体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复查。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:

  1.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;

  2.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、合乎相关规定;

  3.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、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;

  4.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,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、生活。

硕士、直博新生需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原件、录取通知书、有效身份证件。

博士新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、录取通知书、有效身份证件。

本科新生需提供录取通知书、有效身份证件。

学生如因贷款等原因不能提供毕业证书/学位证书原件的,应提

交原毕业学校出具的扣发证明(原件)。

复查不合格的,经国科大批准,取消学籍;凡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取得学籍的,视具体情况分别予以处理,情况严重的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
四、入学体检

学籍隶属中国科学院各研究所、校部各院系的博士、硕士研究生、本科生均应参加入学体检。

在集中教学校区报到的新生体检由国科大统一组织。

入学体检发现患有疾病不能坚持学习的:

(一) 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,在短期内可治愈的,由本人申请,经所在研究所批准和国科大备案后保留入学资格一年,保留入学资格的,不具有学籍;

(二)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,须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,在规定时间,提出入学申请,经核实并在指定医院复查合格,确认能够坚持学习的,方可办理入学手续;

(三) 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,取消入学资格。